孙心远律师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时间:2023-04-29 22:20:54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人们在生活中常常对借条、欠条的理解常常有困惑。经常有人会将借条表述为欠条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但事实上这两种书面证据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 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而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欠条则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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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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