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时间:2008-06-10 18:02:48    文章分类:离婚指南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执业机构: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知识产权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强来律师 > 郭强来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