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强来律师文集
军人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时间:2008-06-10 18:02:48 文章分类:离婚指南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文链接:
http://guoqianglai.fabao365.com/article/view_129274_11353.html
郭强来律师
执业机构:
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知识产权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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