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鉴定,应注意

时间:2013-02-26 16:30:44    文章分类:刑事案件实务

据报载以及一些当事人反映,在办理伤害案件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虚假鉴定意见的问题。

对于此,应加强培养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医学知识,使其有能力甄别虚假或者虚假线索。更要加强重新鉴定的法律原则的落实。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重新鉴定,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执业机构:河北纳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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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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