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3 11:07:18 文章分类:反思展望
“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释放啥信号?
魏明明
2016年03月30日15: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李克强总理28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为政不廉是腐败,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仕而废其事,罪也。”庸政懒政怠政必须继续坚决加以整治。国务院将继续开展大督查,该处理的处理,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3月29日人民网)
说起腐败,人们往往想到为政不廉、贪污受贿,潜意识里都会直接与金钱挂钩、与利益捆绑。李克强总理的讲话,明确指出了腐败的另一种表现——为官不为。
其实,这一提法并不是最新论断。之前就有专家指出,腐败不只是公共官员滥用职权的问题,而是人们为了捞取任何不义之财而滥用职权(不一定是政府权力)的行为,另外还体现在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尽职、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思想颓废、麻木不仁等,这些腐败现象常被人们忽略。
李克强总理鲜明提出“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是由其特殊的现实条件决定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反腐不断深入,部分领导干部以“规矩多了”、“要求严了”、“管的紧了”为由,思想上患得患失、不思进取、只管稳坐“钓鱼台”,工作上畏首畏尾、无所作为、只扫自家“门前雪”,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不敢为”、“不会为”、“不愿为”等“为官不为”现象。在这种条件下重申“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更重要的是给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提个醒,打个“预防针”。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对领导干部来说,这是一条必须执行的铁律,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借口敷衍塞责、糊弄了事。不管是庸政、懒政、怠政,还是“不敢为”、“不会为”、“不愿为”,一旦列入了腐败范畴,也就纳入了各级巡视组巡视视野,成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重点,轻者降职处理,重者免职撤职,甚者锒铛入狱。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释放的最新信号,也必将成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举措。
治病要除根,要从根本上铲除“为官不为”这颗毒瘤,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性教育、理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从思想源头筑牢“有官有为”的基础。一方面要严肃问责,健全完善“为官不为”追责问责机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批,从制度机制上扎紧“为官不为”的篱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