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堕胎药致胎儿死亡产妇子宫被切

时间:2014-03-11 14:38:50    文章分类:侵权实务

用米索前列醇、引产必须严密观察宫缩和胎心 ;防止发生产程异常

孕妇用堕胎药致胎儿死亡产妇子宫被切

华商报   

    产妇吴女士住院后,经查胎儿存活正常而待产,保胎治疗一周。去年11月21日实施剖腹产手术,但产后孩子死亡,吴女士也被切除了子宫。患者质疑,医院使用的“米索前列醇”不是保胎药而是堕胎药。 

 

    婴儿夭折产妇被切子宫 

 

    前天,产妇的丈夫辛恒贵悲痛地向记者说,去年11月13日,35岁的妻子因羊水已破待产,住进西安某医院,经检查一切正常,随后医院一直进行保胎治疗。

 

    羊水已破4天是否要进行剖腹产,他一直提醒医生,但医生认为没事。去年11月19日,医院开始用催产素引产,20日继续打点滴催产,当晚妻子见红。然后他又去提醒医生要做剖腹产手术。但是医生没有听取他的建议,21日医生拿来“米索前列醇”药,要求放在200毫升水中,每隔半个小时喝一次,当日10时许,妻子疼痛难忍,13时疼痛加重,五次叫医生来检查,但医生说时间还没到不要紧。 

 

   21日16时40分,晚班医生来上班,妻子疼痛难忍,他再次向医生提出剖腹产,这时,医生一边准备手术一边汇报,当日18时30分,妻子被推进手术室。20时10分,他被告知,婴儿死亡,21时30分,妻子被推出,但子宫已经被切除。 

 

    家属质疑医院用错药 

 

    辛恒贵认为,医院让妻子服用的“米索前列醇”,该药说明书明确写到产妇禁用,但医院违反规定给妻子使用。事发后,医院还让不明身份的人来恐吓他,也不让他复印病历。 

 

    记者前天采访医院院长时,辛恒贵突然冲进院长办公室,跪下求医院承担所有责任。 

    该医院高院长解释说,他们采取措施得当,不承担责任,且事发后每月给病人500元生活补助,考虑减免产妇2万多元医疗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但患者家属不配合,反而扰乱医院秩序,这几天他们医院病人明显减少,该负责人说:“切除子宫是万不得已的,否则产妇生命可能有危险……” 

 

    医院称孕妇用禁药没事 

 

    据介绍,医院一共给产妇服用“米索前列醇”70微克,实施剖腹产时,产妇出现恶心、呕吐、面色苍白,血压下降,继而胎心消失。术后,发现子宫破裂,胎儿胎盘已经入腹腔,胎儿死亡。子宫收缩差,随后决定实施子宫切除术。

 

    记者询问:“‘米索前列醇’孕妇能使用吗?”“没事,医生都这样使用。”在患者提供的该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写到“除终止早孕妇女外,其他孕妇禁用”等字样。同时,在说明书上也看到,该药品是终止产妇妊娠的药品。 

 

    记者前天采访陕西省妇幼保健院有关专家,该专家认为,“米索前列醇”主要是用在促进子宫成熟、助产方面,但临床使用十分谨慎。 

 

    前天,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局、公安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介入调查。 

 

    名词解释:米索前列醇 

 

    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是一种前列腺素E衍生物,能有效地预防和治疗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引起的黏膜损害,有预防应激性溃疡的疗效。也可作为NSAID并发胃溃疡的预防药。今后将会有更多的临床研究证实PGE能有效地预防和治疗上消化道应激性溃疡。米索前列醇的商品名为喜克溃(Cytotec) ,口服或由胃管中注入,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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