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靓华律师文集-第4页

(41篇文章)
·李杰交通肇事一案

公诉机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杰,男,1982年4月1日出生于,2009年4月8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张新波,河南九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查看全文>>

·情侣吵架剪刀伤人案裁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深宝法刑初字第448号 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洪少玉,女... 查看全文>>

·律师点评:从“梁丽案”看法治社会中的道德

一、梁丽做什么了? 2009年5月11日的《大洋网——广州日报》发表了一篇《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 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综合媒体的相关报道,该案的大致案情是这样的:2008年12月9日,深圳机场... 查看全文>>

·律师点评:从“邓玉娇案”谈妇女人身权利的法律保护

一、“邓玉娇案”引发的妇女人身权利保障问题的思考 轰动一时的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还未平息,一波又起。2009年5月10日20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三位官员酒后陪他人到当地的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特殊服务,在要求该... 查看全文>>

·小偷的诉状

一门心思偷了别人的东西,到头来反倒把丢东西的人告上了法庭,这,难道也是社会文明、国家法治的一种表现吗?    在法治社会状态下,任何一个人,无论他的出身、文化水平、年龄、性别、职业、收入多少等是如何的... 查看全文>>

·当事人合法权益背后的社会正义——从“刘涌案”的律师辩护说开去

犯罪事实与刑法规定当然是也必然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根据。当任何一个被告人被推上庄严的法庭之时,我们绝不可以就此简单地作出结论说:这个人是有罪的。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从最根本的意义上... 查看全文>>

·发生纠纷可以“私了”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发生一些诸如打架斗殴、欠债不还、小偷小摸甚至强奸妇女之类的纠纷,有时不去找司法部门讨个公道,而是双方自己坐下来商谈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以牙还牙”,即通过“私了”了事。殊不...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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