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弃儿事件”调查继续糊弄百姓?
以违反计生政策为由,2002年-2005年,湖南邵阳十余名“非法”婴幼儿被计生官员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据知情人透露,每送一名婴幼儿到福利院,计生官员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报。其中的大多数婴幼儿经民政公示程序被宣布为“弃婴”后,进入社会收养程序,多数被海外收养。当时的行情是,每收养一位中国孤儿(弃婴),外国收养家庭通常需支付3000美元。在湖南省,民政厅收养中心接收到收养人捐助的收养金后,绝大部分回拨给福利院。为了将这些抢抱走的婴幼儿变成合法“弃婴”,官员们伪造或编造了相关文件材料。(新浪5月9日转自新世纪周刊)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名义将近20名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特别是2002年至2005年间,在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的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联合早报5月9日转自《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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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新闻,我第一印象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然而,随着官方消息传出,说高层十分关注,当地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虽然,“自己调查自己”没有可信度和公平可言,但是,我还是获得了一个信息:这是真的!
官方无论以什么借口参与买卖儿童并且运用了公权力,我认为这时的公权力是“恶的”。
官方抢夺儿童并出卖,这不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更不应该是现代文明国家政府及其公务员所为。这是野蛮对人类文明的复辟。
官方运用公权力将儿童卖往国外,是中国人权状况的败笔:你还能大言不惭的在国际上讲你政府怎么这么保护人权吗?!
官方运用公权力“没收”儿童并卖往国外,违反行政法,更违反《宪法》关于人权的规定。
官方“创造邵氏弃儿事件”只是中国计划生育野蛮执法的一个缩影,正值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周年之际,中国国家层面应该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反思和调整。至少,国家应该用法治手段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官方在处理“邵氏弃儿事件”事件中涉及官员不应该再淡而化之,必须严厉,必须依法处理,重塑民众对法治的信心,重塑政府公权力的争议性,重塑善良的社会风俗,宽慰那些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们,重塑政府保护人权的决心和信心,重塑国家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其它不多讲,《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夺儿童罪以及渎职犯罪中。。。。。。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可兹依据。
官方不能依靠“自己调查自己”自欺欺人的方式自行纠错。这不值得民众信赖:早在2006年2月22日湖南省祁东县法院公开审理当地“福利院”买卖儿童案件时候,其实早就撕开了“邵氏弃儿事件”的口子,并引起海内外哗然。即便如此,湖南官方仍然没有自行纠错,我们能够指望这次一个小小的隆回县能够”告高尚起来“吗?问题止于隆回县吗?民众何以能够信任作恶的隆回县地方政权能够自行纠错?2006年祁东县个案也早就说明问题不止隆回县和祁东县,邵阳市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官方这次要反思到底是民刁还是官刁?(源自刁民说)
官方在这起跨越数年的儿童买卖时间中,仅仅是“计生干部”获福利院奖励1000元吗?福利院给其工作人员下达的搜索婴儿的指标呢?邵阳官方在中间利益有多大呢?政府仅仅因为经济利益就抛弃原则,抛弃法律,抛弃自宪法。。。。。。
官方的“邵氏弃儿事件”诠释了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经典故事:黑龙江一对夫妇刚刚把自己的双胞胎儿子以一万元卖给别人被刑拘,邵阳地方政府却可以长达数年作恶!
民众期待政府做出令百姓欣慰的处理结果,最主要是如何防止“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