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遗嘱有哪些形式?

时间:2010-01-27 23:30:24  作者:王玉科  文章分类:遗产继承

 

      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遗产,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中,遗嘱见证人不能是以下人员: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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