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16 21:47:20 文章分类:结婚登记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