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一人有限公司是如何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时间:2013-03-05 17:25:12 作者:崔新江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监事会:又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一人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定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定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企业是一个股东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须要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成员应是股东)。至于内部管理可以由投资人来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具体怎么管,可以签一个合同。 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专章予以规定,但并未对监事设立作出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一般原则,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一人有限公司也不例外。设立监事,实际操作中一般由公司章程直接予以确认即可。也就是说,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说明可以不设监事,所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要设立监事,但是可以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