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在郑州市居住如何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

时间:2013-03-17 09:23:45  作者:崔新江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定义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经适房:即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说明:   (1)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的租赁人对廉租房和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   (2)经适房的购买人对经适房只有有限产权,因为他们并不能够依照市场上的价格出售经适房,仅仅能依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卖给规定的买受人。   (3)一般来说,被安置人对安置房是享有完全产权的,但是由于被安置人可能为农村户口,也会出现安置房不具产权的情况。   (4)限价房的购买人对于限价房具有完全的产权,因为国家没有规定,限价房出售时必须限价。 二、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一)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2、申请家庭连续1年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的2.5倍,即75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先进人物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2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低保的2.5倍,即75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廉租办申请廉租住房。     (二)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  1、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市政府向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2、实物配租:是根据综合排分向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提供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3、公房租金核减:参照租赁补贴标准,向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进行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享有一种保障方式。   (三)所需材料: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   2、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3、《城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成员(满16岁)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工作单位出具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收原件)   7、办事处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领取低保时间、连续享受低保时间、享受低保人数、享受低保金额);(收原件)   8、现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还需出具先进称号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三、经适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四、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也就是说,人均月工资低于1500元,可以申请公租房。  (二)新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也就是说,月工资低于1500元的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四)申请方式:  按照以前的规定,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必须由“单位集中申请”。然而,在现实操作中,这项规定给一些申请者带来不便。  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主任代文启说,今后,房管部门计划将“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让符合条件而单位又没有集中申请计划的申请者能够自行申请。  此外,不少申请者表示,单位并未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无法提供这方面证明。代文启说,今后,申请者“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规定也将进行调整,改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并且还将允许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公租房。   除了收入条件和申请方式的变化,住房申请条件也相应做出了调整。冯荣智说,旧标准是“新就业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新标准则只考察“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有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收入标准:今后将逐步放宽,最高可达到每月2720元。    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表示,以前,公租房申请的收入条件为月工资低于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1700元(记者注: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今后,随着公租房房源增多、申请者增加,房管部门将放开公租房申请标准,逐步调整为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如果按照8倍的标准,就是2720元,相当于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保证收入较低的群体能够早日住上公租房;另一方面,又能够扩大公租房覆盖面,让更多人能够申请公租房。”五、廉租房同公租房之间的区别   两者都是有由政府建造或者出面向开发商购买的,由低收入群体递交申请,经审批后,支付较市场价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   但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两种房屋面向的群体不同:廉租房针对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常规定家庭平均住宅面积需低于某个标准,不针对城市非户籍人口,而公租房不仅仅针对城镇户籍居民中的最低收入者,也面向城市的非户籍人口中的刚就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   1、从保障范围看,廉租房面向有一定年龄限制的低收入无房群体;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职工等。   2、从建设标准看,廉租房每户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两种,成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3、从租金标准看,廉租住房租金按家庭收入划分,最低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最高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7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   4、从租期来看,廉租房每年复核一次;公共租赁住房1次租赁期限最长4年,单身职工租赁期限由其申请单位根据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确定。   5、从建设模式看,廉租房全部由政府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政府组织建设为主,其他社会组织也可参与建设。   总之,公共租赁住房比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广,租金高,租期长,租住面积大,租赁方式和建设模式多样。六、采取轮候制度,先申请者先选房  和经适房采取的方式类似,郑州公租房分配过程中,也采取轮候制度。简言之,申请者申请公租房后,由各个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顺序号依次排序轮候。   今年郑州要动工的十几个城中村项目也都配建有公租房,大约有近万套房源,这些房源大多位于比较繁华地段或者市中心。因为先申请公租房的申请者能够优先选房,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要早日申请公租房。
执业机构: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崔新江律师 > 崔新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