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时间:2014-01-22 09:24:48  作者:崔新江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据2013年2月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2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4565元×20=4913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2年的382180元提高了很多。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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