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传日,河南国豪律师耐严寒普法宣传

时间:2011-12-09 09:02:57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201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此,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转眼十年过去,迎来了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2011年的法制宣传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上午8:00,国豪全体律师提前到达指定的普法宣传现场市体育中心对面,并按照要求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海报、桌椅等。虽然正值寒冬,天气阴冷,但国豪每位律师仍认真对待本次普法宣传活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百姓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讲解耐心细致,着力解民之忧,排民之困。一个上午,接待咨询60人次,国豪律师的热情解答,受到咨询市民们的高度赞扬,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更加坚定了律师肩负的社会责任, 确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制氛围,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更成为律师与社会公众零距离接触实现自身社会使命的节日!
执业机构: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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