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23 23:05:35 作者:刘挽澜 文章分类:房屋买卖
所谓“合理”就是欠债必还的道理,“合理”可能还包括有些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出于情理偿还债务。
所谓“合法”就是用正当的办法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为达目的,期间也有可能使用“暴力”,但这种“暴力”是国家机器为维护有序的经济环境而采取的强制手段,是一种“合法的暴力”。
讨债律师的作用在于帮助债权人合理合法地行使财产的索回权。讨债的过程就债权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诉之于法使债务方履行义务的过程。情、理、法表现恰到好处,这就是一门艺术,一门综合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