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04 15:01:22 文章分类:最新案件
网签前卖房人反悔多交税
王先生购买张女士位于海淀区的一套三居室住房,售价为300万元,约定由买方王先生支付该房屋全部税款。鉴于房价较高,买卖双方便协商通过避税的方式为王先生减少购房支出,具体做法是网签合同时将房价报低至120万元。不料,网签之前张女士“反悔”,坚持要求按照购房款全额纳税,导致王先生“损失”税款共计17万元,一怒之下将王女士诉至法院。
提示:作为买房人在与卖方磋商房价时应当努力将房屋价格谈到自己可以接受的价位,而不是寄希望于避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四点需注意)
买房无法迁户口
徐女士系外地人,大学毕业后留京并将户口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徐女士面临结婚生子的问题,而单位的集体户口无法给孩子落户,故其购买房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能将自己的户口迁入。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介绍,徐女士与出卖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此后徐女士得知其购买的房屋因没有在公安局户籍科备案,故无法迁入户口,无奈之下与出卖方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仅错过了购房时机,还多支出一笔中介费。徐女士称其买房前向中介公司口头表达过落户的要求,中介公司也口头答复说房屋可以落户。但对徐女士的该说法没有任何证据。
提示:为降低交易风险,建议购房人将对房屋的特殊要求写入书面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事后“有章可循”,减少损失。(上海二手房合同需加预告合同条款)
夫妻卖房仅一方签字
宋先生与陈女士是夫妻关系,陈女士名下有一套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阮先生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与陈女士签订了购买该套房屋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宋先生也在场,但其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宋先生将其妻陈女士连同阮先生一起诉至法院,以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其书面同意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审理中,中介公司职员出庭作证,证实宋先生对房屋买卖过程是知情的,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其在场并未表示异议。法官根据签订合同时的真实状况及证人证言依法驳回了宋先生的诉讼请求。
提示:为避免卖房人受房价利益的驱动,为自己恶意违约找借口,法官建议购房人,你所购的房屋如果属于出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夫妻双方均同意卖房,即使作为出卖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夫或妻一方,也应当要求提供其配偶授权卖房的授权委托书。
安居律师咨询热线:010-65546279 15010296995
安居律师团队介绍
“安居律师”是中国房地产法律服务业最优秀的律师品牌之一。“安居律师”由数十名房地产专业的资深律师组成,律师成员都经过房地产法律实务的专业培训,并进入房地产公司基层进行实践,深入了解房地产业的操作规程,准确把握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风险点,现已累计办理房地产案件数千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是中国房地产法律专业最具优势的领军律师团队。
“安居律师”担任多家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在深入研究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安居律师”建立了房地产法律库及案例大全,涵盖了建国以来房地产全部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并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及规程,旨在建立中国最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团队。多年以来,“安居律师”在房地产改革、市场调控、宏观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表达具有前瞻性的观点;在微观上,对无权代理买卖、违约责任、定金责任、央产房、小产权房交易、夫妻共有房产、房产继承等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研究,有着独到的法律观点,并在不断的被法律同行业人员所接受。安居律师研究的领域还辐射到与房地产相关的离婚、析产、拆迁、抵押、建设工程、物业管理、企业运营、中介、银行等领域,甚至于房地产有关的刑事案件及其他行政、经济案件。
“安居律师”正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精深的律师技巧,卓越的见地,极富创造力的思维,在房地产领域取得了更高的成就,在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浪潮中独占鳌头。“安居律师”将禀承安居团队的管理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拟将建设成为中国房地产法律服务的风向标。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专业房产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离婚继承律师,房屋买卖合同,无权代理,商品房,央产房,居间,律师见证,房产诉讼,打房产官司,中介违约
房地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房地产律师咨询,房产律师二手房律师,房产纠纷律师,房产专业律师,婚姻房产律师,房产交易律师,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北京房地产律师所,房产合同律师,找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继承律师,北京最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最好的房产律师,请专业房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