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时间:2013-11-01 21:20:01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继承人可以自愿、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并可对这种意思表示予以公证。

所需证件:
1、护照
2、亲属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签名件及复印件
5、遗产证明的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
6、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注意事项:
    如果签名人在外国或已加入外国籍,应先把签名件拿到外国公证役场办理公证及使领馆认证。


法律服务热线:15101031230   李律师

传真: 

邮箱:yake198@sina.com

QQ: 1103500816

中国农业银行;户名:李佳;账号622848 0010409362315



执业机构: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商帐追收 劳动纠纷 网络法律 私人律师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佳律师 > 李佳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