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1 21:25:35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只有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才可取得法定继承权。那么,如何认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生活。
(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
(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如属偶尔的看望有限的劳务帮助等,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备注:公婆、岳父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留给丧偶儿媳、女婿的,属于遗赠。
法律服务热线:15101031230 李律师
传真:
邮箱:yake198@sina.com
QQ: 1103500816
中国农业银行;户名:李佳;账号622848 001040936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