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25 23:22:45 文章分类:外商投资
依据现行的《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实体上讲,“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对于限制或是禁止性行业,应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商务部网站上可以查询最新版本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从程序上讲,设立外资企业应经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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