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则

时间:2013-11-27 22:22:35    文章分类:外商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如果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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