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6 18:24:53 文章分类:诉讼调查
民事起诉状
原告:南京创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海湾花园4号1202室
法定代表人:周虹 总经理
联系电话:025—87874312
被告:北京广田顺风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2号A座1802室
法定代表人:胡大伟 董事长
联系电话:010—87231209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合同价款200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因迟延付款所造成的违约损害赔偿80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签订技术合同书。原告已按时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被告尚拖欠部分合同款共计200000元.被告的行为已严重地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被告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南京创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