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11 21:11:46 文章分类:公司法类
古罗马法:无财产即无人格!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向公司转让出资(包括货币和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占有权,而获得公司的股权作为对价,同样,公司以向出资人出让股权而获得独立财产,公司以独立财产为基础对外独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