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盛律师文集-第14页

(141篇文章)
·一方因有过错或不良嗜好向配偶作出的保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要审查是双方的协议还是单方的承诺;要审查该协议或承诺签订的原因和背景,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要审查协议或承诺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原则或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为了惩罚一方的过错而剥夺其财产权是不公平的,不能得... 查看全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何确定归属?

区别收益属婚前个人所有还是婚后夫妻共同的标准在于该收益是经营产生还是自然孳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基于该投资产生的利润分配或股权分红等收益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该收益为夫妻共同... 查看全文>>

·婚前的债权婚后实际取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强调两个概念:一是财产权取得时间;还有一个是财产作为实体的物实际取得时间。除继承以外,应该以财产权利取得或债权形成的时间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以作为实体的物实际取得的时间确定。一方婚前的... 查看全文>>

· 对于公有承租房的使用权能否折价予以补偿?

公有承租房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评估。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该在评估的基础上折价补偿,同时考虑案件其他具体情况妥善予以处理。查看全文>>

· “小产权证”或受政策约束的房屋能否分割?

对只取得“小产权”证或受政策约束在一定期间内不能上市销售的房屋可以在夫妻间明确产权归属。对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则只明确使用权不确定产权归属。查看全文>>

·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房屋所有权取得时间?

房屋买卖交易涉及多个“时间点”,有签订合同时间(首付款时间)、办理证件时间、发证时间、还有付清贷款时间。房屋产权取得时间原则上应该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赠与应以赠与合同成立时间为准;继承应以财产... 查看全文>>

·离婚前应该知道的几个问题

1、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答:总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已经离...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盛律师 > 杨盛律师文集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