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赞律师文集
民事判决书
时间:2011-09-23 11:05:05 文章分类:
河 南 省 宜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0)宜莲民初字第24号
原告:高巧珍 …… 原告:鲍治国 …… 原告鲍治会 …… 三原告委托代理人陈金赞,男,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被告宜阳县电业局 …… 法定代理人张春喜 …… 委托代理人,魏俊卿,男,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富伟,男,汉族,27岁。
原文链接:
http://cjzls.fabao365.com/article/view_564314_98261.html
陈金赞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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