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时间:2014-03-11 12:04:05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律师提供给当事人进行决策参考的分析报告和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成果的表现形式。其实质是通过律师的专业工作,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恢复到对称的过程。例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尽可能地占有资料,帮助当事人充分预见交易存在的法律瑕疵和风险,并设计相应的解决方案。

       尽职调查是律师非诉服务的重要项目,相对于传统的诉讼服务,在l律师业务份额中的权重日益提升。这一法律服务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

        在尽职调查过程当中,需要卖方提供相应的配合。但是,卖方往往不得不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不全面、不充分,则可能导致卖方将来主张交易无效和提出索赔诉讼;若过分披露负面信息,又担心可能导致卖方临阵退却,交易失败。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所暴露的不足或弱点,例如权属存在法律瑕疵或风险等,应当穷追猛打,契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帮助当事人控制交易风险的重要作用;对于枝节问题,例如个别文件表述的不一致等,则应当尽到提醒的作用,请当事人自行考虑是否可以控制该等风险,避免成为交易杀手。

     尽职调查的过程是发现问题的过程,也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步骤。尽职调查是重大交易顺利推进的必备环节和基本保证。

执业机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颜立权律师 > 颜立权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