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张磊代理的新婚姻法解释南京第一案备受媒体关注

时间:2011-12-20 17:47:15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江苏婚姻专业律师网首席律师张磊近日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作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的“南京第一案”,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 继《金陵晚报》等南京本地媒体报道后,新浪、搜狐、凤凰网等各大网站均在首页转载,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东方卫视、重庆卫视、上海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检察日报、《南都周刊》、《知音》杂志社等纷纷致电张律师要求采访。             该案中,对方当事人多次出轨导致离婚,被法庭当庭确认并予以批评。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方提出他们的婚房系其父亲在其婚前出资购买,婚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张律师当庭对此予以反驳,指出对方父亲出庭作证不具有证明效力;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房屋虽然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但产权系双方婚后取得,按照《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显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庭审结束后,因司法解释三于8月12日公布,次日施行,使得此案在房屋产权认定问题上出现一定变数,对方当事人以司法解释三出台为由,拒绝调解。        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双方仍有调解可能,且考虑到媒体的高度关注可能会给法院的独立审判带来干扰,张律师暂时婉拒多家媒体的采访。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张律师正进一步调查取证,并结合司法解释的变化调整办案思路,从事实、证据、对方过错和法律适用等多个角度,为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努力争取。案件的后续进展,本网将适时、适度进行披露。
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磊律师 > 张磊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