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因涉嫌合同诈骗案 一审被判处缓刑
时间:2012-01-10 17:14:58 作者:崔建军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及辩护结果】杨×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0年10月13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逮捕。其家属在案发后通过他人介绍,委托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崔建军律师予以辩护。
崔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会见、与家属朋友谈话及与办案检察官、法官探讨,发现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案存在经济合同纠纷的倾向,在审查起诉阶段,崔律师与办案检察官交流看法,也提交了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法律意见书,详细提出了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同时也在另一手准备了有罪罪轻的方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鉴于犯罪嫌疑人在法院一审开庭当庭认罪,崔律师采取了有罪罪轻的辩护策略。崔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杨×合同诈骗行为造成的危害性不大,而且及时退回了款项,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是一宗因为经济纠纷处理不善而引发的经济型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也不强,提出为其减轻从轻处罚。经过与公诉机关的激烈抗辩,最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2011年3月11日作出(2011)深福法刑初字第17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这一结果得到了杨×家人的一致认可,并多次表示感谢,这算是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风险下的一点点成就感吧!
文书链接:法律意见书 辩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