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故意杀人案 无罪释放
时间:2012-01-10 17:18:48 作者:崔建军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回顾】黄××,2003年8月4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
月2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31日由钟祥市公安局执行,羁押于钟祥
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荆刑初字第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
定黄××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辩护过程及结果】2004年3月23日 崔建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了当事人,并进行了有效地查
卷阅卷,通过辨别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查找证据证明力无法达到的领域,进行一一提出自己的意见
。对公检机关提出了法律意见书,并在委托人的授权下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在其中详
细地阐述了本案判决中存在的证据缺陷及一些习俗判断的常识性错误、时间的计算、动机的查明等等
问题,最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12月27日〔2004〕鄂刑一终字第102号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黄××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北省荆门市中
级人民法院(2004)荆刑初字第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在
重审中,辩护人采取了一一攻破的战略,对公检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提出了合理怀疑,虽然过程很是
困难与艰辛,但是辩护人依然坚守自己的立场,为上诉人赢得了法律公正,重审判决被告人无罪释放。
文书链接:刑事上诉状 法律意见书 二审辩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