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合同诈骗案辩护词
时间:2012-01-10 17:20:01 作者:崔建军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杨×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合同诈骗罪
一案的辩护人,今天参加本案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被告人杨超当庭认罪,作为辩
护人,尊重被告人的供罪陈述和认罪态度,并改变之前的无罪辩护意见,作罪轻辩
护。
人恳请法庭考虑被告人杨超是初犯,与被害人之前是生意合作伙伴关系、被告人
的主观恶性较轻,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化解了社会危害性等
方面的因素,给被告人适用缓刑,也符合刑法之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目的,给
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
福田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