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时间:2012-01-21 11:31:05  作者:崔建军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1) 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 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 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执业机构: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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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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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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