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如何搜集证据?深圳婚姻律师

时间:2012-02-25 19:26:1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孙女士和丈夫已结婚18年了。但孙女士感觉到丈夫开始变了,总是魂不守舍,电话也多了,短信也频繁了。孙女士深信丈夫在外面有了相好。让孙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丈夫突然提出了离婚。

  律师提醒,孙女士无法查找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如果同意离婚,孙女士难以要求丈夫承担过错责任并获得赔偿。

  “第一次诉讼,不指出对方过错,坚持不离婚,利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以后六个月的息诉期调查吴某的婚外情,并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吴某赔偿。”孙女士按照的意见忙开了,她在家里的固定电话上安装录音设备,录下丈夫与第三者上百次的通话内容;还找到了丈夫给第三者写的上十封书信和邮件及合影。

  孙女士掌握丈夫存在婚外恋的大量证据,随后,她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其丈夫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最后法院作出判决,双方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秉着照顾女方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孙女士分得三分之二的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偷拍只能在自家

  “证明外遇、婚外情,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提醒,在进行离婚诉讼时,照片、录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保证书、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等证据会被法院采信。同时需注意的是,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律师提醒,婚外情的取证方式必须要注意的是,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联 系 人: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20910891
QQ:2607080129

邮    箱:djc2010ck@126.com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世纪豪庭19A1 (招商银行大厦对面)

执业机构: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崔建军律师 > 崔建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