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精神鉴定申请书

时间:2012-02-28 16:11:27  作者:王建雷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刑事司法精神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王建雷律师

联系电话:13722867217 ;80805267

申请事项:申请对被告人曹XX作司法精神鉴定。

事实与理由:

我作为曹XX故意杀人案曹XX的指定辩护律师。通过听取其亲属的陈述认为曹XX的行为精神状况,有患精神分裂、抑郁偏狂症疾病之可能性。基于被告人亲属的再三请求对被告人作司法精神鉴定。为此,本律师特提请贵院在二审期间:“对被告人曹XX作以司法精神鉴定”。

一、曹XX本人及其家属陈述有关曹XX身体精神表现状况

1、根据案发经过,在桦年足疗店主管丁X唆使曹XX拉受害人到足疗店时,曹XX竟然没有一点惧怕心理,在光天化日下,当着众人的面,竟真的拉着比其年龄大十几岁的受害人到足疗店发生了性关系。可见作案时曹XX的心理年龄及精神状态极不成熟。

2、一审庭审时,面对受害人家属,曹XX竟然不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最基本道理,竟问凭什么要我赔钱?并同受害人家属在法庭上吵架大骂。可见曹XX具有精神分裂、抑郁偏狂症疾病之可能性。

3、曹XX的看守所管教反映,拿到一审判决后,曹XX竟然很天真地反问“凭什么判我死刑?”面对强奸、故意杀人及盗窃罪的认定和宣判,曹XX不但毫不理解,而且没有丝毫的恐惧心理。可见其心理极不成熟,具有精神分裂之可能性。

4、曹XX的母亲具有严重精神病。自曹XX未出生时,其母亲代X就具有严重的精神智力障碍,被XX省宝清八五二残疾联合会认定为智力障碍叁级,目前仍在接受精神病治疗。

二、根据上述调查资料反映的曹XX表现状况。

辩护人参照《 精神疾病的致病因素》的基本因素状态分析:“一、遗传因素” 。对于曹XX本人身体精神状况,进行对应性综合分析如下:

遗传因素析。曹XX的母亲具有严重精神病,是符合精神分裂症有遗传倾向的因素。按精神病病理: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及某些典型的精神发育迟滞,都有遗传倾向。发生同类精神疾病的比正常人群的发病率有明显的增高,而且血缘愈近,发病率愈高;以此,被告人曹XX有遗传精神病倾向之可能性很大。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曹XX有精神分裂、抑郁偏狂症疾病之可能性,特提请对被告人曹XX作司法精神鉴定。

此 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王建雷律师       

                             二0一0年十二月二日

执业机构: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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