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04 12:55:30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一方婚前成立公司,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所有? 北京离婚律师 2012-02-23 16:38:10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今天,本婚姻律师接待了一个前来咨询离婚财产问题的女士。她的情况大致是:2009年登记结婚,其夫于2007年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夫占百分之七十二的股份。婚后至今该公司累计收益约700余万元。现在二人感情破裂,她的丈夫主张说公司与她无关,盈利也是其夫的个人财产。
今天,本婚姻律师接待了一个前来咨询离婚财产问题的女士。她的情况大致是:2009年登记结婚,其夫于2007年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夫占百分之七十二的股份。婚后至今该公司累计收益约700余万元。现在二人感情破裂,她的丈夫主张说公司与她无关,盈利也是其夫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