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10:30:01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淄人社字〔2013〕156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市直管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265号)公布,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月平均为3548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 41904元,月平均为3492元。我市2013年依据省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根据市统计局2012年度统计年报,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1350元,以此作为2013年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基数。

 

 

 

 

 

执业机构:山东大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淄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私人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淄川律所律师 > 淄川律所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