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促销时虚报食品原价是否构成欺诈?

时间:2012-07-28 09:19:11  作者:颜杰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超市的此种销售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超市主张双倍赔偿,即要求超市在返还购物款的基础上增加购物款一倍的赔偿数额,但不应向食品的生产商进行主张。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欺诈赔偿主体是商品的经营者,食品生产商并不是消费行为相对应的经营者,其只是和超市存在有供销合同关系,超市的自主经营行为与其无关,所以该食品的生产商在本事件中不应承担商品价格欺诈的责任,只能向超市主张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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