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主要有以下来源: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的; (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的;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查看全文>>
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第二条 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第三条 ... 查看全文>>
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 第四十五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 查看全文>>
303条 开设赌场案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查看全文>>
303条 赌博案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 查看全文>>
300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 第三条 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