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是否可拿年终奖?龙华劳动律师龙华资深律师

时间:2014-12-15 09:10:14    文章分类:龙华律师


春节临近,又到该花钱的时候了,对于手头不太阔绰的“上班族”来说,年终奖算得上是这一年来的“终极期待”。但说起年终奖,可以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既有令人眼红的土豪公司发iPhone5S和用麻袋装现金,又有叫人啼笑皆非的“屌丝”公司发肥皂、发短信。来自宁波各行业的50位市民,有人拿着沉甸甸的红包笑开了颜,但更多人表示年终奖太不给力,甚至认为公司“抠门”,酝酿起跳槽的计划。

  调查50人,28人年终奖不到一万元.

  “0~2999元的称为屌丝,在生死线上徘徊;3000~5999元的称为蓝领,已是脱离苦海,运行在正常的轨道上;6000~9999元的称为白领,奔向小康水平;1万元以上的,就算得上高帅富了。”这两天,网上流传开了一个有关年终奖的评判标准。

是否发放年终奖,的确是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之一,但龙华劳动律师认为,这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改变它已经向员工作出的承诺,包括以合同或规章制度等方式作出的承诺。用人单位不能以诸如“发放年终奖时不在职的员工不能获得年终奖”这样的内部规定排除在这一年中作出过劳动贡献的劳动者获得年终奖的权利。当然,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果企业利润或业绩不好等原因,年终奖全部不发放或减少发放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法律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做出强制规定。年终奖一般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根据约定俗成来发放。假如有些企业真的是在口头上、合同上具体列明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数额,最后又没有实现,这些企业最多就是违约,但不违法。

中国劳动关系专家认为,对于工资,工资条例里有规范;但对于年终奖,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企业也没有规定,则很难说迟发年终奖就是违法,但如果拖发到年底发放的绩效工资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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