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律师深圳律师:权利保护有时效 龙华经济纠纷律师

时间:2015-01-22 16:02:34    文章分类:龙华律师

    龙华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龙华律师为你维权,龙华律师团队为你服务,龙华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帮助,龙华律师楼为你给予法律支持,龙华律师组织为你保障权益,龙华律师行为你争取权利!

龙华律师深圳律师:权利保护有时效  龙华经济纠纷律师

    1、丧失民事诉讼起诉时效的后果
    法律对当事人起诉是有时效规定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坚持起诉,经查明,没有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一般起诉期间
    一般来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权利人应在知道权利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2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特殊起诉期间
    在1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起诉。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起诉。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权利人不能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起诉期限内的最后6个月内,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或者存在其他障碍的,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诉讼时效中止(即起诉有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有效期间。权利人应在剩余的有效期间内起诉。
    6、到人民法院起诉有效期间是否可以重新计算?
    权利人提起诉讼、向义务人或者其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之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龙华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传真:0755-3359296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90号三楼东

   (在龙华法庭对面,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站)
办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福永|石岩|观澜|龙华|西乡|宝安|深圳|东莞案件)深圳宝安律师|沙井律师|福永律师|松岗律师|光明律师|西乡律师|宝安法律顾问|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维权|龙华律师咨询|龙华律师事务所|龙华律师楼|龙华律师集团|资深龙华律师|知名龙华律师|龙华律师在线|龙华闻名律师|龙华著名律师|龙华最好的律师|找龙华好律师|龙华资深律师|找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网|龙华名律师|龙华辩护律师|龙华大律师|龙华有名律师|龙华最负责的律师|龙华最有正义感的律师|广东律师|找好律师|深圳龙华律师|公益律师|金大牙律师|中国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大浪街道律师|龙华街道律师|深圳龙华律师|龙华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经济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纠纷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离婚纠纷律师|公司律师|催收货款律师|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vgoodlawyers.com/

执业机构: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私人律师 行政诉讼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斯亮律师 > 刘斯亮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