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刑事律师深圳律师:教唆盗窃亦判刑 龙华刑事律师辩护维权

时间:2015-02-06 15:37:52    文章分类:龙华律师

     龙华刑事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龙华刑事律师为你维权, 龙华刑事律师团队为你服务, 龙华刑事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帮助, 龙华刑事律师楼为你给予法律支持, 龙华刑事律师组织为你保障权益, 龙华刑事律师行为你争取权利!


龙华刑事律师深圳律师:教唆盗窃亦判刑  龙华刑事律师辩护维权


   日前,教唆他人大肆盗窃的李某某被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查,2000年3、4月份,李某林(已经判刑)找到李某某让他与其结伙盗窃摩托车,李某某因害怕而未同意,后来李某某找李某红索要货款时,李某红无钱偿还,李某某便介绍李某红和李某林认识,并唆使二人结伙盗窃摩托车,致使二人先后在延津县城、鹤壁市、淇县县城、浚县县城盗窃作案4起,盗窃摩托车5辆,所窃物品折款33700元。
   延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某教唆他人盗窃摩托车,且数额巨大,其行为也同样构成了盗窃罪。

律师说法:

    1、教唆犯的实质是本人并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强化他人的犯罪意图并促使其实施犯罪。

    2、教唆的对象应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问题。

   3、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如果被教唆的人错误理解了被教唆的罪,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4、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

  5、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一句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当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

    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龙华律师团队统一免费咨询热线:李鸿博律师0755--3359-2955,0755--3359-2998 QQ:84436609    微信号:syyhmm
传真:0755-3359296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90号三楼东

   (在龙华法庭对面,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站)
办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福永|石岩|观澜|龙华|西乡|宝安|深圳|东莞案件)深圳宝安律师|沙井律师|福永律师|松岗律师|光明律师|西乡律师|宝安法律顾问|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维权|龙华律师咨询|龙华律师事务所|龙华律师楼|龙华律师集团|资深龙华律师|知名龙华律师|龙华律师在线|龙华闻名律师|龙华著名律师|龙华最好的律师|找龙华好律师|龙华资深律师|找龙华律师|龙华律师网|龙华名律师|龙华辩护律师|龙华大律师|龙华有名律师|龙华最负责的律师|龙华最有正义感的律师|广东律师|找好律师|深圳龙华律师|公益律师|金大牙律师|中国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大浪街道律师|龙华街道律师|深圳龙华律师|龙华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经济纠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纠纷律师|法律顾问律师|离婚纠纷律师|公司律师|催收货款律师|工伤纠纷律师。

http://www.vgoodlawyers.com/

执业机构: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私人律师 行政诉讼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斯亮律师 > 刘斯亮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