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工伤赔偿案
时间:2016-09-07 10:44:45 作者:法迈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董某自2012年入职某模具厂工作,担任操机师傅。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2014年2月,董某在车间工作时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公司垫付部分医药费后,就不闻不问。本案的难点: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不配合,对劳动者申请认定工伤构成一定的障碍。律师介入:告知劳动者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牌、工资条、工友证人证言等等。并且亲自协助劳动者到社保站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到指定的医院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手续。然后整理证据,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结果: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得细致,证据收集比较充分,仲裁委全部支持我方的仲裁请求。公司方到法院提起一审,二审程序以拖延时间,但是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均与仲裁结果一致。到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冻结公司账户后,公司方主动与劳动者联系赔偿事宜。最后劳动者顺利拿到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