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应带什么材料

时间:2013-02-28 09:58:32  作者:龙华律师  文章分类:房产婚姻

龙华律师李光清咨询电话:1392525421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 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律师介绍:李光清律师,法学硕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执业于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精通法律,经验丰富,值得信任。主要为深圳区域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经济、婚姻家庭、商标、专利、著作、劳动工伤、债权债务、物流贸易。地址:深圳龙华;电话:13925275421;QQ1043366429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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