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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07 09:40:30  作者:李光清  文章分类:房产婚姻

律师介绍:

李光清律师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及婚姻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旨在从法律及心理学等不同角度给当事人以规劝、疏导,希望其和谐、幸福。李光清律师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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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 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 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 、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 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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