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判多久?怎么量刑?

时间:2013-04-13 13:32:07  作者:龙华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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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诈骗罪判多久,怎么量刑?

      龙华刑事律师解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多少数额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龙华刑事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还有哪些情况会影响量刑判刑?

      龙华刑事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来看,既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况,也规定了从轻处罚的情况

       从重的情况是: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轻的情况是: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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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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