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开闸后扎堆发行,虽然利率基本都在10%以下,但由于首批私募债发行方资质相对较好,相比公开发行的信用债券,其收益优势依然明显,受到机构投资者的热捧。拥有10多年债券投资经验的广发弘利债券投资经... 查看全文>>
2012年11月29日下午,北京律协举办了“塞浦路斯法律体系及投资商机”讲座。塞浦路斯资深律师 Giovanis Kouzalis先生主讲,北京律协刘军副秘书长、国际事务部主任李凯及20位律师参加。外事委副主任吴以钢律师主持讲座... 查看全文>>
中国和阿拉伯世界之间的联系从历史上可以追溯到丝绸之路时代和古代贸易路线,这种关系一直以来都非常强大,甚至对这两种文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在如今能源推动的全球经济环境下,我们对一些世界上资源最为富饶的国... 查看全文>>
由于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债券风险,依据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独立进行投资判断,自行承... 查看全文>>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为具备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在接受投资者申请开通私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时,应与其签署《风险认知书》... 查看全文>>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