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物业费应由谁来交

时间:2013-03-19 11:28:58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李先生问:我有一套商品房,2010年2月租给了孙某,但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费由谁缴纳。现孙某租住一年多了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找我收物业费,我该不该交?

  答:物业管理费应当由你缴纳。首先,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业主有承担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另一方面,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而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没有明确约定的,承租人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因此,物业管理费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应由出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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