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借用合同纠纷律师

时间:2013-03-06 11:17:50    文章分类:合同法律

深圳借用合同纠纷律师

深圳律师:王平安律师
律师咨询:13360072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2508室

经营场所借用合同

出借方:  
                 
承借方:                   

第一条 借用房屋坐落在     其中场所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借用用途: 
    
第四条 借用费用(大写):       (小写):     元

第五条 借用费用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现金支付,每月  日交租

第六条 承借方负责支付借用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出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 承借方经出借方同意允许转借借用的房屋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出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借方对房屋进行损坏达 个月以上未进行修理

(2) 承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3) 承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合同期满,承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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