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律师
时间:2013-03-06 11:18:57 文章分类:合同法律
深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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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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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律师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1、工程名称。即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的名称。
2、工程地点。即所监理的工程位于的具体位置、地点。
3、监理职责。即监理单位应对业主承担的义务。
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二、深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律师、合同有效期
1、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是以合同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
2、因此通用条款规定,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者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监理合同才终止。
3、如果保修期间仍需监理人执行相应的监理工作,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