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3-03-07 15:49:37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深圳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
一、深圳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七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八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二、深圳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
1、合同纠纷案件→有无协议管辖→有→是否有效→有效→协议管辖效力优于法定管辖。
2、无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无效→(标准:协议不明确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法定管辖→确定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即被告人住所地。
3、法定管辖→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只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4、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
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
6、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7、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地法院。
8、判断是否有协议管辖,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或若发生争议,协商,协商不成)。
9、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三、深圳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但没有生效包括以下情况:
1、附条件生效合同、附期限生效合同
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不生效。
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
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