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的概念,什么是格式条款

时间:2013-03-19 10:33:12    文章分类:深圳律师

格式条款的概念,什么是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在订立合同前拟定的,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

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3、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

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

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

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
执业机构: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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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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