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

时间:2013-03-21 13:13:02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构成条件

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因缔约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给相对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合同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

合同尚未有效成立;

缔约人一方主观上需有过错。

2、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执业机构: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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