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时间:2013-03-22 17:34:41    文章分类:南山律师

合同期限约定不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

1、借款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出借款日不明确,出借主人主张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实的,从主张提出之日计算。

还款日期不明确,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还款,债务人在合理期限不履行的,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可随时要求履行

3、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执业机构: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平安律师 > 王平安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